佛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2022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产业创新能力建设)工业设计专题项目入库工作的通知
各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经济促进局):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2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产业创新能力建设)工业设计专题项目入库工作的通知》(粤工信生产合作函〔2021〕6号)(以下简称:“省入库通知”)要求,现就2022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产业创新能力建设)工业设计专题项目入库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支持内容
(一)支持对象
已认定为国家级、省级工业设计中心、研究院(含研究院培育对象),且近5年内未获得过省级财政资金(工业设计方面)支持的企业。
(二)具体用途
聚焦20个战略性产业集群建设,围绕《广东省工业设计能力提升专项行动计划(2020-2022年)》提出的重点任务,以国家级、省级工业设计中心、研究院(含研究院培育对象)等载体为依托,针对企业设计能力不足等薄弱环节,支持企业提升基础研究、设计应用、设计服务等能力,完善产业支撑及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支撑我省战略性产业集群建设,促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
(三)重点支持方向
1.对工业设计载体建设有较大促进作用,设计能力提升较为显著的建设项目。
2.在工业设计理论和共性研究方面的关键核心技术领域有重要突破的基础研究项目。
3.围绕我省战略性产业集群和优势传统行业发展,建设工业设计数据资源中心等数据库项目。
4.对产业发展具有较大带动作用的设计成果转化、交流合作方面的公共服务平台项目。
二、入库要求
(一)项目于2019年1月1日以后开始实施,目前已完成并取得明显成效,通过所在地地级以上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的完工评价。
(二)项目单位需在佛山市行政区域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三)项目实施地需在佛山市行政区域内。
(四)项目承担单位财务状况良好,项目资金投入合理,经济效益良好,近年来在专项审计、绩效评价、监督检查等方面未出现过较为严重的违法违规情况。
(五)项目承担单位近3年在工业设计方面的研发投入经费年均增长2%以上。
(六)项目未获得省财政资金支持。
三、奖励方式及标准
奖励方式采取事后奖补。省级财政补助额不超过项目购置仪器设备和软件总额(不含税)的40%,单个项目省级财政补助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四、工作程序
(一)完工评价
根据省入库通知要求,申请入库的项目须于2019年1月1日以后实施,目前已完成并取得明显成效,通过所在地级以上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的完工评价。申请项目完工评价的单位应按照附件1《项目完工评价申请材料(格式)》要求组织好相关材料,并于2021年7月16日前将项目完工评价申请材料(一式三份,含项目专项审计报告电子版)提交到所在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经济促进局)。各区将完工评价申请材料汇总后,填写好《申请项目完工评价情况汇总表》(附件2)于2021年7月22日前审核(盖章)上报我局。我局将组织第三方机构开展项目完工评价有关工作。
(二)项目入库
符合条件的项目申报单位填写好项目申报书(附件3),组织好相关资料,并于2021年7月16日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四份及设备和软件购置明细表电子版)提交给所在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经济促进局),逾期不予受理。项目申报通过纸质和网上同步进行,网上申报请登录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系统(网址:http://210.76.80.141/login)在线提交项目申请资料。
各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经济促进局)对申报项目材料进行初审,并于2021年7月26日前将符合条件的项目正式行文(含项目汇总表、设备软件购置明细表电子版、一式三份纸质申报材料等)上报我局(网上审核同步进行)。我局将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专家开展竞争性评审,择优遴选入库。
附件:
1.项目完工评价申请材料(格式)
2.申请项目完工评价情况汇总表
3.2022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产业创新能力建设)工业设计专题项目入库项目申报书
4.项目汇总表
佛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1年6月25日
(联系人:伍卓峰,电话:83385267)
注意:
具体材料上报时间以各区通知为准,详情可登录各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经济促进局)查看。
上述通知可扫二维码关注佛山市工业设计学会公众号查看,内含附件下载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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